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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興玉秀

    由於自己在修煉中沒有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在1999年7.20以後在怕心的驅使下,為了保護自己做了四件錯事:一、曾經燒過一本《轉法輪》;二、2000年的一天,我看到自己家樓道裡幾處寫著“法輪大法好”,我當時怕疑是我寫的,我就都給擦掉了;三、7.24早晨警察到家�堥荍鴔琱k兒,它們看到桌子上放了一本《轉法輪》就給拿走了,同時它們和我要洪法宣傳條幅,當時我沒有一點維護大法的意識,就把條幅交給了惡警;四、1999年7.20以後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曾經在派出所、辦事處和居民委多次寫了“不進京、不上訪和不集會”的保證書,以上我這些所作所為感到非常的後悔和痛心,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辜負了師父對我的希望,做了邪惡高興的事。我鄭重聲明過去所說的、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背離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多學法,在法上認識法,真正的從人中走出來,隨師正法,救度眾生,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按著師父給我安排的修煉道路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4/94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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