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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國森 我被放出後違心填寫了對不起大法的事,對大法犯了罪,在修煉的路上留下了痛心的污點。以後要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4/948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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