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申九梅
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和“保證”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4/94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