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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國章、宋連英、劉淑珍 在99年7.20後,派出所惡警到我家來給每人一份讓在“我已不煉功”上簽字,我本人堅決不配合,惡警說:如果不寫回去不好交待,讓你孩子代寫吧。由於學法不深,雖然形式沒在寫紙上寫,實際上也等於配合邪惡。〔孩子也是違心簽字〕現在我嚴正聲明:修煉是嚴肅的,誰也代替不了,破除舊勢力的安排,全盤否定決不承認。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一切聽從師父的安排,以前不論何時、何地、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在修煉這條路上堅修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5/948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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