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芬桃 我於99年4月份走入法輪大法修煉,身心受益。99年開始迫害大法後,由於學法不深,兩次被洗腦。出勞教所後,經過系統學法,才認識到自己基點站在個人修煉上,根本沒有按師父的要求做。在關鍵時刻主意識不強,被邪惡鑽空子,向邪惡妥協,從而邪悟,給大法帶來了負面影響。現嚴正聲明,在邪悟時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以後,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去掉包袱,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5/9489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