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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谷玉珍 由於2003年遭受到舊勢力迫害,公安局抓我,我被迫離家出走100多天。後來由於自己執著於情,還有怕心,違心的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我不能放棄修煉,一定要跟師父回家!今天我正式聲明:我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從今以後一定從新回到修煉路上來,堅決做師父的好弟子,按師父要求的去做,做好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5/948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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