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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姚忠谷 我1998年5月13日有幸得法。在我修煉不長時間內,身心受到了巨大的變化,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返本歸真,堅修大法,在回家的路上。從1999年7.20以後,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大法弟子瘋狂的殘酷迫害和誣陷。2001年2月中旬有一天上午9時左右,我被人騙上車後,來到分局看守所610辦公室,有4∼5個人輪流換班問話,威脅恐嚇的,內容全是迫害法輪功的情況。我和它們講理,已到下午大約3點左右,只有一個610的做筆錄,叫我在筆錄上簽名、按手印,他說:“我讀給你聽或你看一下”,我說:“我不聽也不看”,我就按他的簽名按了手印。就這樣我離開了這個邪惡的地方,事隔幾年來在證實法講清真像中,自己覺得那件事犯了很大的錯誤。不應配合邪惡簽名、按手印,不敢承認自己還在修煉大法,不敢承認自己是大法弟子。這些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和自己造成的損失,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6/949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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