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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民芳 7.20以後,在被殘酷的迫害中,我說的、做的、一切不符合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要走師父給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6/949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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