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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春梅
我於去年6月向單位負責人聲明堅定修煉,以前的“保證”一律作廢,並且到派出所要求還我大法書籍,被邪惡的派出所惡警非法扣押,送到罪惡的拘留所連續拘留30天。今年6月16日我在散發大法資料時被邪惡抓走,家中被非法查抄,遭到暴徒用電棍擊打。我在此再一次聲明,繼續堅定修煉,放下執著,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20日於獄中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2/123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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