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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清

    我是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沒有修煉之前,我是弱不禁風,全身是痛。修煉法輪功後不到半年時間我成了一個身心健康的人,在幾年的修煉中,我時刻記住師父的教誨,處處以“真善忍”為標準做個好人,做著我們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今年7月9日,我和同修到資料點被蹲坑的惡人舉報,我被七、八個惡警綁架到看守所近50多天,他們調查到我不是做資料點的,加上家人通過各種常人關係花錢給我辦了取保候審。由於學法不深,人心、執著心太重,背叛良心寫了“決裂書”,雖然不是真心寫的,師父在《大法堅不可摧》中講過“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在向邪惡妥協”。回家後也沒有及時把資料點被破壞找同修上網曝光,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所以我要嚴正聲明:在看守所、在單位所談、所寫的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言行統統作廢。今後堅定正念,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走好大法弟子的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7/95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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