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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友珍 我今年73歲,94年參加師父講法傳功學習班入道得法,開始修煉。2000年10月1去北京正法的途中被截回,回單位後家人被迫為我交5000元保證金。幾天後他們又強迫家人交一萬元將我送到洗腦班。由於我不會寫字他們就強迫我女兒,兒媳代我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分管單位負責幫教的也為我寫了一份“保證書”,並按著我的手強迫簽上了我的名字。10天後我被放回並退9000元,10天就被扣了1000元的生活費。從洗腦班回來我並沒有放棄修煉,並按照師尊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要求不斷精進,但總有舊勢力的干擾,特別是最近在身體上干擾較嚴重。與同修共同學法切磋我悟到,應上網嚴正聲明過去無論誰代我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和迫害,在正法的最後的最後嚴格按照師尊的要求精進,隨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7/950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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