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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燕國

    2004年4月3日,母親因發真像材料被惡人非法抓捕,我去看望母親,也遭非法關押,並被派出所惡警毒打,電棍電數小時。4月6日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進行迫害。一個月釋放後又押回鄉派出所迫害,在壓力下,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在此嚴正聲明:我在邪惡的迫害下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不辜負恩師的慈悲苦度,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7/95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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