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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維志 2000年6月,我到外地請回經文《走向圓滿》,由於受到電話監控、市國安的跟蹤,市國安局在2000年6月26日的夜將我非法綁架,後轉到公安分局,被非法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一個月。在放的前幾天,看守所的女警察叫我寫下“不煉功”的保證,她知道我看不清寫不成,就找了三個女嫌疑犯代我寫,寫完後既沒有給我看也沒有念給我聽,我沒有簽字,她就拿走了。在此,我嚴正聲明,那幾個女嫌疑犯代寫的所謂“保證”作廢。我決不承認。我要抓緊學法,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8/951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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