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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風英 我因散發資料被壞人舉報,隨後邪惡把我抓到了派出所關押了半年。在此期間,被他們敲詐勒索5000元,我因放不下兒女情,寫下了“悔過書”。回到家後我從新拿起師父的經文和同修的體會,使我深深的感到後悔。我現在要聲明,我過去寫的“悔過書”一切作廢。我要彌補過去的損失,抓緊時間趕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8/951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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