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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華繼英 自99年7.20江氏開始打壓法輪功以來,當時單位領導讓交大法書,由於怕心把佛家人物修煉故事和一本師父的經文交了,對大法、對師父犯了嚴重的罪。由於自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不能真正的認識到法的內涵,所以遭受迫害與干擾,當街道來我家找我簽“包保合同”時,自己由於正念不強,雖然自己堅決不同意給她簽,但是我卻沒能制止了我的丈夫,他怕我再次受迫害,(因已三次)他替我簽了兩次“包保合同書”,單位領導有可能也替我簽過。總之自99年7.20以後,自己的言行不符合大法的,我的丈夫和領導所說、所寫都代表不了我,我在這裡統統聲明一律作廢。堅決按著師父的要求去做,做好三件事,一定在大法中修到底,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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