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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鳳英 由於我和老伴堅修大法,街道辦事處和派出所經常到家騷擾。一次片警到家中將我的《轉法輪》搶走,我跟著一直要到派出所,派出所將我扣留,讓我寫“不修煉保證”,因為大法給了我和老伴第二次生命(修煉前我和老伴都患有重病),我不寫,是孩子替我寫了“保證”,才將我放回家,派出所警察所作所為簡直跟土匪一樣。在此我嚴正聲明:在高壓下孩子替我寫的“保證”和一切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更加精進修煉,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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