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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行美 我98年春天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和老伴修煉後,從多種病纏身,不久達到了身體非常健康。99年7.20以後,我利用各種方式出來證實大法。有一天聽說有同修被抓到了鎮政府,我就和其他同修都去講真像、要人。我們被帶到縣政府的一個部門,對我們進行了非法的殘酷折磨。我這次沒有做好,寫了所謂的“保證書”。2001年春天,邪惡又把我綁架到洗腦班進行洗腦,不幸的是我又走上了邪悟的道路,寫了所謂的“三書”。我出來後看到了老師的新經文,認識到自己做錯了,又開始學法。我再也不承認邪惡的安排,按老師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聲明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的東西作廢。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0/952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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