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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友義 我是96年得法的。由於學法不深、不夠精進,2003年6月中旬被非法抓捕,關押在看守所、洗腦班。在洗腦班裡,由於自己的正念不足和對親情的執著,被邪惡鑽了空子,違心的寫了“決裂書”和“悔過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在任何地方所說的和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0/952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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