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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志和 我於98年得法。99年7.20後,警察多次干擾,我們都以大法給我們家帶來和睦說服了他們。2000年他們再次來我家以不寫“保證書”不好交差為由,我在有人心的帶動下,寫了“不去北京”的保證書,與邪惡妥協。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在助師正法中奮力精進,做好大法一粒子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0/952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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