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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金娥

    我98年喜得大法,得法後,身心受益,家庭和睦,並且真正嚐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滋味。99年邪惡迫害大法後,由於我得法晚,學法少,怕心重,認同了邪惡,在邪惡寫好的“不修煉保證書”上按了手印,又在鄉派出所摁了兩個手的黑手印(這種手印是平時對犯人用的),這是我修煉路上的一大污點,給大法抹黑。為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今後一定要加倍彌補。堅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1/95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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