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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淑雲 1999年7月20日我到市委上訪請願,門口便衣警察非法抓人並強迫我寫下“不煉功”的保證,交出所有大法書。現在我很後悔,不應該配合邪惡勢力,因此我鄭重聲明:當時我寫的說明和交大法書的錯誤行為以及家屬寫的“保證”都作廢。洗刷污點,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6/955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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