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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蘭悅 我97年得法,身心受益。但99年7.20之後,邪靈惡黨要求交大法書,寫“保證書”。我一時疏忽,寫了“保證書”,當時沒意識到是向邪惡低頭。當看了老師經文《建議》之後,深感自責,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通過《明慧週刊》的幫助啟發,我決心向慈悲的師尊懺悔,聲明自己在邪惡的矇蔽和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7/95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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