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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袁保中 在接家人從勞教所回家的時候,要求家屬在一個文件上簽字,文件上要求承認“鎮壓是對的,保證家屬放出後不再煉功”等,我害怕不簽字,人放不出來,就簽了。雖然當時就反悔了和警察進行理論,但簽字沒有要回來。現在悟到不管怎樣自己的簽字是錯的,因為上面有誣蔑大法的詞語和要求,作為大法弟子是不應該做的。我現在嚴正聲明所簽的字作廢!我堅信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真善忍沒有錯。我嚴正聲明99年7.20後所有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及文字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7/95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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