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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彩合 我今年54歲,因堅修大法說真話多次被抓,2002年又被非法判兩年勞教。因自己學法不深,執著心太重,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自己走向邪悟,說了、寫了對不起師尊和大法的話。我脫離了魔窟,擺脫了邪惡的精神控制後,認識到自己言行,有辱師尊和大法,現在我嚴正聲明:一切有辱師尊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7/95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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