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焦玲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叫焦玲,1月4日晚絕食五天後從東城區派出所釋放,送往去XX的火車,在去火車站的途中,因身體虛弱而走在最後,有一警察對我說上車別說是大法弟子。在身體痛苦之時,我沒有守住心性,不由自主地點了一下頭。現在我在此嚴正聲明,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萬分地慚愧,決心今後在任何環境下,特別是在邪惡破壞大法時,提高警惕,加強主意識,不讓邪惡有機可乘,決不會再否認自己是大法弟子,現特此更正。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3/8265.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