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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海東 得法之後,由於長期不精進,對自己要求不嚴,不能始終如一的把自己當作修煉的人。以至於在正法時期,不能做一個合格的正法弟子,在人心的驅使下做了很多不該做的事。至今痛悔不已,深恨自己不爭氣。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政保科、看守所、勞教所、街道辦事處、派出所裡受到、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對得起師父、對得起大法,盡最大努力做好我該做的三件事,彌補過錯,走好今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8/956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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