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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埃方
我在單位時所寫的"99年7.22"認識,是別人起草的,不是我的真實意願,是於大法弟子的言行背道而馳的,現聲明作廢。今後要加倍補償,堅修大法,並緊隨師父,為正法救度世人而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4/124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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