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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彭榮芬

    我1995年得法。99年7.20以後,我為了證實大法,曾兩次遭縣裡惡人拘留,一次被非法判勞教三年。在勞教所裡,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和有執著心而被邪惡的偽善所欺騙,走錯了路,被所謂洗腦,並且還幫邪惡做了其他學員的洗腦工作。我回家後,是師父再次點醒了我,歸正了我的言行,我從新回到大法的行列,做起了救度眾生的事。我在此嚴正聲明:我在邪惡的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緊跟師父正法進程,直至走完自己的修煉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0/95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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