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傳雲

    自1999年7月20日之後,我幾次被公安審問、拘留,被非法判勞教兩次(共4年)。在這期間,我由於學法不深,又有人的根本執著,不能夠在法上認識法,從而被邪惡鑽了空子,在高壓迫害中,講了大法弟子不應該講的話,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寫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寫的“決裂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以上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我在此嚴正聲明全部作廢。從今以後緊跟師父走,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走好每一步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0/95749.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