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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風珍 7.20後被派出所惡警綁架,強迫寫“保證”,當時自己沒寫,兒媳婦代寫“不修煉”的保證。通過學法和同修交流認識到這也是配合邪惡。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和家人代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0/95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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