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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兆慶 我是96年7月得法的。通過學法使我身心受益,思想不斷昇華。正當我學法不斷深入之時,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開始。由於自己的怕心太重,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糊塗事。為此我深深痛悔,並從新通過學法以後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因而,對自己以前的背離大法所說、所做全部作廢。並且從現在開始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2/959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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