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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利惠蘭 我是1999年5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99年9月份被非法帶到派出所辦的洗腦班裡強化洗腦。因為怕心,而寫了所謂的“保證書”。回家後,我經常學法,認識到自己以前的錯誤。現嚴正聲明,過去在洗腦班裡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保證今後尊師敬法。從嚴要求自己,好三件事。以實際行動證實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3/959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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