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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瑞美

    我是98年冬得法,學法後,我身心得到好轉。99年7月20日以後,8月我們聯筆寫信向中央領導反映大法好的真實情況,結果被公安非法抓去,強行洗腦,強制寫了“悔過書”、“不學不煉”。經過學法後,感到是對師父的不敬,今後一定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我聲明以前寫的“悔過書”全都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3/95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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