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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迎利、許高峰 我和丈夫於2002年來到加拿大,出國前辦理護照的時候公安局要求居委會出證明才給辦理護照,當時,證明寫此人“未煉法輪功”,我當時也認識不清就簽了名,我丈夫單位保衛科也出了證明,他也簽了名,配合了邪惡,在此聲明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3/959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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