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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淑芬

    在2004年2月19日我被抓進當地看守所,由3月19日被送進勞教所。由於自己的自私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做的事,我真的覺得我不配做一個大法弟子。因此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裡所寫、所說的任何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一切全都作廢。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與救度,但是我有決心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不辜負師父的一片苦心,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謝謝師父的救度之恩。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4/96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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