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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存媛
1999年7月,派出所、辦事處、居民委來了六、七個人逼我保證不煉了,我說:“我不識字、不會寫字”。他們就讓我兒子寫,我兒子也沒按照他們說的寫。在7月末辦“學習班”,他們寫好的“解脫書”讓我在上面簽字,我當時想,就是應付他們,簽字我也照樣煉,現認識到是錯的,我聲明所寫的、所說的、所做的一切作廢。感謝師父洪大慈悲,我將堅修大法,證實大法,向世人講清真象,在正法中修煉自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5/124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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