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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金英 99年7.20我上北京上訪,邪惡叫我的家人“保證不再上訪”,讓我五個親人寫的“保證”,所寫的“保證”不符合大法,在此聲明此“保證”全部作廢。2002年我在派出所被惡警電的遍體鱗傷,又被轉到另一派出所,他們看到我被折磨成這樣了,怕承擔責任,就寫了一個情況,說明不是他們打的,因我沒有多少文化,都不知道他們寫的是甚麼,我被他們的偽善所欺騙,就簽了字。對以上內容及以前所簽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定修煉。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5/960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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