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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芳 我是1997年有幸得法的。因為那時只重於強身健體,在學法上不深入,沒有領會大法的深刻內涵,所以當99年7.20邪惡舖天蓋地對大法及大法弟子進行迫害時,我迷失了方向,對法、對師父產生一些懷疑,在壓力下寫過兩份“今後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甚至後來還曾勸一功友向邪惡妥協。今天想起來真是愧對大法、愧對師尊。我今天特發表嚴正聲明,以前寫的所謂“保證書”一律作廢。我要緊隨師父,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5/960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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