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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吉德、高美燕、李作川 我在1998年12月得法,不長時間7.20開始。由於當時沒有正念,上我家收大法書,簽了字,過一段時間村組長上我家說誰煉功不簽字,不煉功就簽字,當時順從邪惡叫我妻子簽字,在學校安全公約上寫不准煉法輪功,當時簽字。在此我們嚴正聲明所簽字,不符合大法要求,一律作廢。從此堅定大法,跟著師父走。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5/960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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