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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侯寶琴 我1996年得法,99年7.20江氏邪惡流氓集團迫害大法以後,因散發傳單講真象,被邪惡綁架。2001年被非法判勞教3年,送進勞教所。在勞教所8個月裡,在高壓迫害下,違心的寫了“悔過書”。來家後知道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現鄭重聲明:凡是在勞教所裡背離大法所寫、所說的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5/960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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