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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鳳花 2004年12月4日,我和一同修在講清真像中被邪惡抓住送到派出所遭到惡警迫害,後被送入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但是邪惡利用親情,逼迫家人在它們早已寫好的所謂“保證書”簽字(家人不修煉)然後又讓家人強迫我在上面簽字,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太重於親情,違心的在它們寫好的所謂“保證書”上按了手印。我現在十分後悔,人心促成我配合邪惡的要求沒有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給自己修煉的路上添上了污點,是背離大法的。現在我嚴正聲明:邪惡和家人強加於我的一切,我都不承認,我在所謂“保證書”上按的手印作廢。今後一定按著師父告訴的三件事去做,走好正法中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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