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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琳 我在2000年10月時,在投放正法資料時被當地派出所抓捕。同時還有我的婆婆和我剛剛滿月的女兒。婆婆被非法勞教1年6個月,在此之前丈夫由於組織進京上訪而被捕後來被非法判刑4年。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常人心也很重,沒能做好。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不修煉保證”和對大法不敬的言辭。我在此嚴正聲明:自己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重新熔入正法洪流,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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