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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興民 我於1999年初煉法輪功,99年7.20邪惡非法鎮壓後,我在證實法的過程中被非法勞教。由於不能在法上認識法,違心向邪惡妥協,做了許多不該做的事。期滿後,執著心作怪又重寫了“四書”。通過不斷學法,去掉人心的執著,認識到修煉是非常嚴肅的。凡自己以前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堅定修煉,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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