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齊國新 隨著學法不斷深入,覺得自己有許多執著心還沒有放下,特別是在2001年我從教養院回來後,派出所找我,要我在他們管理檔案上寫對法輪功態度,當時我寫了。過後我雖然寫了聲明但沒有把此事寫進去,我現在嚴正聲明派出所所寫的和按的手印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