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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桂芝 我在2000年去北京證實法回來後,放不下情關,從家中被綁架到拘留所23天,出來時寫了“保證書”給公安局,以及區要求學校讓大法弟子寫“保證書”,及問我去北京嗎?我說“沒去”(其實去了已經回來了),對不在法上的一切聲明作廢。全盤否定邪惡安排,跟師父正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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