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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振蘭 我在2002年4月19日我被非法綁架到看守所,我丈夫寫了“決裂書”拽著我的手在上面按了手印。當時因我對情的執著,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給大法造成損失。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高壓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定修煉法輪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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