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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邢俊蘭、於寶珍、杜秀蘭、殷明君 我以前在派出所的強迫下寫過對大法不尊敬的話,現鄭重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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