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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朱靈芝

    在1999年7月20日之後不久,曾有派出所片警和居委會民警來我家向我調查有關法輪功的情況,當時我趁機向他們洪法,並回答有關我們煉功點的問題,他們做了筆錄,後要我簽字,當時看到有些寫的並不完全是我說的,似乎他們代答,以便可以向上級交差,當時也沒有引起重視,沒有仔細看,隨便就把名簽了。另外我們單位保衛科要我交出大法的書籍資料,在壓力下我交了一本“卷二”和報廢了的煉功錄音帶及一些各地大法弟子在法會上的心得體會發言稿。當時還有一種不切實際的想法,給他們看看我們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看看法輪功是多麼的好,多麼的正,後來我感到非常後悔。以上所為完全是自己學法不深,意志不堅,悟性太低,犯下了重大錯誤,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為此我嚴正聲明過去的簽字和錯誤的行為一律作廢。今後要精進,學好法,做好三件事,走好每一步,早日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7/96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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