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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輝 在99年7.20以後,我單位搞人人過關,要求每個人在“保證書”上簽字,“保證本人、父母、子女不可煉法輪功”。當時由於學法不深,對師父、對大法不夠堅信,而在“保證書”上簽了字,給自己留下了污點。通過這幾年的學法和看明慧文章及與同修交流,使我認識到自己有很大的怕心,求安逸,等很多該去的執著心。現在我聲明:在單位強制下我所簽的“保證書”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正念正行,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7/961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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