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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學傑 我是97年學法輪功的。在地裡幹活被惡警綁架,沒守住心性,對法不堅定,起了怕心,就說了句妥協的話。還有2004年做真像資料被舉報,別人替寫了“保證”。特此聲明:在壓力面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作廢!別人替寫的“保證”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7/961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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